萍乡学院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类别:垃圾分类   发布时间:2019-07-19 17:03:33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48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为宗旨,加快建立学校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分类体系,倡导师生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活动,实现校园垃圾分类全覆盖,创造更加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根据实施计划,分阶段稳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8月底前做好垃圾分类各项准备工作,20199月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宣传进课堂,2019年年底前全校师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到2020年年底,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人均垃圾产量实现“零增长”的目标任务,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师生具有较强的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基本形成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萍乡学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金印  党委书记

      史焕平  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刘卫林  党委委员、副校长

        田常红  党委委员

成员: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物业公司、餐饮公司、基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拟定,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并及时汇总提出有关意见建议等。

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铬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实验垃圾、医疗垃圾要实行专人管理、定点投放、定点清运,对有毒有害的垃圾,尤其是实验室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交接及处置的相关要求,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校医务所产生的其他医疗垃圾、基建和修缮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其他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参照行业规定执行。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当地有关部门或企业,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二)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学校食堂、餐饮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以及教职工生活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学校主动联系当地有关部门或企业,每天及时将餐厨垃圾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

(三)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由学校联系当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肉食骨骼、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卫厕垃圾(厕纸、婴儿纸尿裤、妇女卫生用品等)。

2.投放暂存。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设置容器,实行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定期清理。

3.收运处置。其他垃圾由学校联系当地相关部门或企业上门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工作职责及分工

1.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负责利用学校广播、校园网、校报、LED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有专门的垃圾分类宣传专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2.教务处负责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理等相关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组织开设节能、环保、资源再利用类选修课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供全校学生选课。加强对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积极传播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提倡校园垃圾减量,促进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

3.学工处负责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和学生自我监督,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学习和比赛活动,倡导绿色健康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通过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党团活动日、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环保思想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学生对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对各学院开展学生垃圾强制分类教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垃圾分类行为纳入学生日常考核。

4.团委负责充分调动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

5.后勤管理处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全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做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规范合理设置垃圾容器,结合垃圾分类,科学布点垃圾临时存放区域,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标识清晰、布局合理,确保垃圾不落地、不外露。负责科发公司管辖范围之外经营场所垃圾分类的宣传、实施、监督和管理。

6.计划财务处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保障。做好垃圾分类年度专项经费预算,专款专用。将垃圾分类经费包括垃圾分类设施购置费、垃圾分类宣传费以及清运费等纳入到年度经费预算中。

7.保卫处负责做好校外人员的管理,禁止外来拾荒者进入校园拾荒。

8.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各类实验室废弃物等有毒有害垃圾的回收处理工作。

9.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所辖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加强对师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和监管。

10.工会负责做好学校教工宿舍、生活区内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区域内垃圾分类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11.科发公司负责所辖经营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实施、监督和管理。

12.物业公司负责全校公共区域的垃圾分类收集、贮存、清运工作,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协助开展师生垃圾分类知识和技能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学校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细化管理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单位协同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齐抓共管、各尽其责,共同建立协调联动、广泛参与、运转顺畅的学校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三)抓好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宣传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意义,明确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全校师生中普及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增强垃圾分类意识,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四)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检查考评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并积极进行整改,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中。学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记录和自评报告、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中不担当、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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